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印江自治县一家小吃店
联系人
张羽琼
联系电话
18085627197
店铺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自治县新寨镇新寨小学旁边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