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烙锅制售;饮料销售;保健品销售;酒类销售;瓶装水销售。)
店铺名称
金沙县大田农家小院
联系人
李群
联系电话
18212603706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沙县大田乡大田社区大树组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