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类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卷烟销售,音乐厅。)
店铺名称
金沙县皓斯壹酒吧
联系人
宋世春
联系电话
18286034056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金沙江路10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