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酒类、卷烟、食品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七星关区潘霞餐馆
联系人
潘霞
联系电话
18386058016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七星关区普宜镇宜兴社区银河路组大纳路往龙场路口下行100米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