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餐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西秀区林敏小吃店
联系人
金林敏
联系电话
18484169880
店铺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云山村75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