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保健食品销售、百货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请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直接向负责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
店铺名称
榕江县王宣植副食店
联系人
王宣植
联系电话
18484459314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榕江县寨蒿镇卫城村粮站旁边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