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食品、卷烟、酒类、小吃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普安县赵楠美食小吃汇
联系人
赵兰
联系电话
18508593599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普安县盘水街道文笔新苑7号楼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