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类经营;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店铺名称
新蒲新区捌加一酒类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
陈加一
联系电话
18685911316
店铺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蒲办新蒲汇一楼24号门面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