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预包装食品,酒类*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习水县陈小军副食店
联系人
陈小军
联系电话
18786286995
店铺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水县九龙街道朝阳社区102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