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自制热食类制售;网络销售;保健食品销售)
店铺名称
都匀市洪七公吃串串店
联系人
江涔铷
联系电话
18808540623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广惠街道河西片区水岸铭门第17栋1-9、1-10号商铺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