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砂锅粉、小吃、炒菜、炒饭、火锅、饮料、酒类**)
店铺名称
施秉县马号镇景梅砂锅粉
联系人
田景梅
联系电话
18984493955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施秉县马号镇马号街上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