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店铺名称
贵阳市南明区李二姐家常菜馆
联系人
李家玲
联系电话
18985131838
店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二期F区商业1层56号[沙冲社区]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