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型餐馆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不含散白酒)、烟、日用百货零售。)
店铺名称
安顺市平坝区农家小吃店
联系人
龙友凤
联系电话
18985435535
店铺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高铁新村谢华寨23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