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餐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店铺名称
兴仁市郑小伟家常菜一分店
联系人
田水诚
联系电话
18985907031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兴仁市东湖街道美食街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