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餐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酒类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望谟县晶媛卤味店(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
贾开奇
联系电话
19885245057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昂武镇渡邑村街上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